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住房租赁指南》 帮毕业生找到舒适“小窝”

人看过 作者:北京新华电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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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毕业季

每一个毕业生都希望

可以顺利找到安稳的居所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

《住房租赁指南》

帮助每一个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你

顺利找到舒适的“小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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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

毕业生们在租赁住房时

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NO.1多渠道找到适合房屋

可以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或租房APP找房。现在有很多互联网交易平台或租房APP,使用起来也很方便。您要先确定自己的实际需求,在租房平台 输入您理想的租房区域、可以接受的租金水平以及偏好的房间朝向等信息,从平台中筛选合适的房源。据了解,部分平台还有VR看房功能,不仅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和精力,也方便您在疫情期间选房看房。

还可以直接到经纪机构或者租赁企业的门店问询,也可以登录企业官方网站或APP查询。通过输入您的目标地段、房型、租金区间等条件后进行 筛选。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查询。

需要提示的是,刚毕业的你,可以选择距离工作地点附近的房屋,同时,也可以沿着地铁沿线向外,品质高、价格低的房源也不失为好的选择。 总的来说,城六区的平均租金高于其他区域。

关于合租需要提示,与其他人共同合租住房,租金相对较低,但要注意千万别群租,违法群租安全、消防隐患大,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北京市 规定,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不能打隔断出租。而且对于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都有严格的要求,为了自身的安全,千万不要群租 。

NO.2租房多留心警惕低租金

看房前您要先查询房屋所在小区是否处于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不要前往上述区域,有些房源可以通过网上VR看房。

您在实地看房、打算承租时,要注意:查看出租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主或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房主和出租人的关系,确保出租人有权出 租。您还可以向出租人了解房屋装修情况。出租房屋为转租的,要确认房主已书面同意该房屋可以转租;还要查看房主与出租人约定的租赁期间,确保您的租期在 可转租的时间范围内。

警惕“低租金”。看房时,一定要先比较一下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不要图便宜选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当心被骗取定金、租金 。

房屋带看时,提醒您一定要选择佩戴信息卡的从业人员。您可以通过扫描从业人员信息卡上的二维码查询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谨防不良中介或 者虚假从业人员。还要提醒您严格遵照小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扫码等,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警惕“假承诺”。实地看房时,要检查、试用一下各种家电、屋内设施等,确认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状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发现问题要在合同中 注明,不要轻信出租方的口头承诺。 NO.3租住要遵守各项规定

NO.3租住要遵守各项规定

首先,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您在租住小区入住后,要严格遵守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报备、按照社区或物业的要求 办理小区出入证等。

其次,消防安全要重视。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 消防安全的行为。尤其切记不要在租赁住房内存放电动车蓄电池、为电动车蓄电池充电,或者使用超荷载的高功率电器。

第三,承租人应当对自己的使用行为负责。应当配合出租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服从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管理服务站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承 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后,还要提示您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居住环境。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做好垃圾分类。

NO.4有些房屋不能租住

按照现行法律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的;

通过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等方式分割出租的;

不符合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

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NO.5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选好房子

下一步就是签合同了

租赁房屋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鼓励大家使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您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scjgj.beijing.gov.cn/)查阅、下载。 请注意,按照本市相关政策,您如果与收取房屋出租的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住房租赁企业必须使用我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NO.6租赁合同需备案

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定要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前 往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或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备案,还可以利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租赁服务平台 (https://zulin.breaa.cn/)在线办理登记备案。目前已经有多种公共服务与租赁登记备案实现对接,如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申请公积金等,下一步,还将 逐步推进与更多公共服务的信息共享。所以,租赁备案能够切实保障您的利益。

另外,按照现行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并填报 相关信息

NO.7租金押金要注意

在北京租房一般按“押1付3”支付租金押金,即付款周期为3个月。自2021年3月1日起,北京对租赁市场实施了新规,租赁企业预收的租金数额 多为1至3个月房租,因此,不要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

押金方面,由租赁企业收取房屋再出租的,押金须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托管,押金托管后,承租人会收到托管成功的短信,确认押金已托 管。

文章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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